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羣團工作會議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健全基層工會幹部激勵機制,全面提升園區非公企業工會工作水平,根據園區工委管委會《關於印發〈蘇州工業園區積極推進非公企業基層組織建設的工作意見〉的通知》(蘇園工〔2010〕42號)精神,現制定《蘇州工業園區非公企業工會幹部人才薪酬補貼實施辦法》。具體如下:
一、薪酬補貼對象
在區內累計擔任工會主席滿一年以上,所在工會已完成法人資格登記,本人已獲得《工會幹部上崗資格培訓證書》的非公企業工會主席。
二、薪酬補貼標準
滿足以上條件的園區非公企業工會主席300元/月;所在企業被評為園區A級及以上勞動保障信譽等級單位的非公企業工會主席400元/月;被評為“蘇州市勞動關係和諧企業”的非公企業工會主席500元/月。如工會主席同時兼任黨組織書記的,則享受工會幹部人才和黨務人才薪酬補貼相應標準總和的80%。工會幹部人才薪酬補貼經費在基層黨建經費中列支。
三、非公企業工會幹部人才的條件和標準
1、熟悉工會工作業務。有優秀的組織協調能力,能較好地履行工會工作者職責。工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女職工委員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組織健全、成員到位、分工明確、職責落實。開展建家創優活動,電子版《建家台帳》規範完整,會員(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會務公開、經費審查、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等工作制度健全。
2、紮實開展工會活動。做好會員發展和管理工作,會員信息全部進入“蘇州工會會員管理系統”。積極創建“星級工會”,圍繞“雙滿意”目標,不斷加強和完善“職工之家”、“職工小家”建設,結合自身實際選擇重點推進的工作項目或載體,能夠開展有影響、有特色、有創新的活動,形成工作品牌,並積極參與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企業樹立先進的經營理念和價值觀念,建設富有企業特色和時代精神的先進文化,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團結凝聚職工羣眾,認真開展“會員評家”活動,瞭解會員職工需求、意見,積極組織形式多樣的主題教育活動,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4、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發揮工會組織優勢,積極展現橋樑溝通作用,既能讓職工共享企業發展成果,又能引導職工理性表達訴求,在教育引導職工、推動改革發展、履行維權職責、協調勞動關係等方面有明顯的工作成效,共建和諧穩定勞動關係,推動職工、企業雙贏發展。
四、對非公企業工會幹部人才的考核
非公企業工會幹部人才的審批由總工會牽頭負責,各街道、社工委、功能區工聯會具體負責其轄內非公企業工會主席的申報和考核。
1、申報和審批。由非公企業工會主席個人申報,各街道、社工委、功能區工聯會彙總,總工會審批。申報工作原則上每季度一次,凡符合條件的現職工會主席可享受工會幹部人才薪酬補貼(《非公企業工會幹部人才申報表》見附件一)。
2、季度考核。由各街道、社工委、功能區工聯會具體負責對享受非公企業工會幹部人才薪酬補貼人員的考核工作,原則上每季度考核一次,並把考核結果報總工會備案,考核不合格的停發薪酬補貼(《非公企業工會幹部人才薪酬補貼審核情況彙總表》見附件二)。
五、薪酬補貼發放
1、非公企業工會幹部人才薪酬補貼每季度發放一次,每季度第一個月的中旬發放上一個季度的薪酬補貼。
2、批准享受薪酬補貼的非公企業工會主席,從批准的當月起享受相應標準薪酬補貼;辭去工會主席職務的,從離職的下個月起停發薪酬補貼;經考核不合格的工會主席,從考核不合格的當月起停發薪酬補貼。
3、享受薪酬補貼的人員應辦理專用銀行卡,根據組織部審批意見,國庫支付中心按季度把薪酬補貼撥付到每個人的專用銀行卡上,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本辦法從2017年5月1日起執行,原試行辦法同時廢止。
附件:1. 蘇州工業園區非公企業工會幹部人才申報表
2. 蘇州工業園區非公企業工會幹部人才薪酬補貼審核情況彙總表
蘇州工業園區組織部
蘇州工業園區總工會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